霍邱一15歲初中男生小剛(化名)為博小女友歡心,為女友賒購手機、MP4等禮物。當商店老闆討債融資上門時,小剛父親不願認賬,最後被告上法院。
  “這個孩子給小女友賒購的禮物包括手機、MP4裝潢、被子、枕頭等,出手很大方,總共欠了三千多元。”昨日,承辦法官告訴記者,因為賒欠金額越積越多,商店老闆最後找到小剛父親討債。小剛父親表示對兒子的事一概不知,不願認賬。
  “當事人年僅15歲,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其賒賬行為未經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其父親的追認不發生法律效力,所賒購的物品理應退給商店。且商店老闆明知對方是未成年人還將物品賒給他,有一定系統家具過錯。”承辦法官說,經調解,雙方達成一致意見,由小剛父親支付商店2100元。(劉友軍、竇祖軍)標簽:兒子賒賬 老爸 賒購 MP4編輯:周曉留  (原標題:兒子賒賬不還錢 老爸被告上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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